重庆高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铝板带箔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 第 4 号)等的有关要求,现将建设项目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重庆高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铝板带箔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下载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_VAY4ujqRRRl4lXlGCw1iw 提取码: wpyz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重庆市万州区龙都街道万博路8号(万州经开区)。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外的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也将认真参考。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和现场填写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蔡文天 023-58123999,邮箱:caiwt@bosaiminerals.com.cn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不小于10个工作日。
重庆高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1日